各归档单位:
为做好2025年学校归档工作,确保各类档案材料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归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《云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现将归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内容
2024年形成的反映学校各归档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;对学校工作、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作用、凭证作用、研究价值的各门类档案,即各归档单位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实物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。
二、归档原则
1.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、系统,能够反映学校职能部门、教学科研单位、直属单位活动的全过程。
2.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,保持文件彼此间的有机联系,体现不同单位工作的特点。
三、归档范围
归档范围详见《云南大学各门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。
四、归档要求
1.职能部门、教学科研单位、直属单位,请按照《云南大学各门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的要求,在2025年5月30日前,按时完成本单位在2024年形成的综合类档案的归档工作。
2.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国际学院等,请按照《云南大学各门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的要求,在2025年5月30日前,按时完成本单位在2024年形成的相关外事档案的归档工作。
3.《思想战线》编辑部、《云南大学学报》编辑部、出版社等出版部门,请按照《云南大学各门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的要求,在2025年5月30日前,按时完成本单位在2024年形成的相关出版类档案的归档。
4.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财务、仪器设备等各门类档案按各门类档案的相关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各门类档案的归档工作。
5.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组织统筹安排,为兼职档案员提供充分的条件和时间,确保其在归档时间内,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归档工作。兼职档案员应认真审核归档材料是否齐全、重要文件是否有相应的标识、落款处是否加盖单位印章、是否有单位负责人签字、正式公文是否附件齐全,文件承办结果是否归档,文件用笔、打印是否符合档案要求等,确保归档文件内容完整、合格有效。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。
6.照片、音频、视频材料直接以电子文件上传档案管理系统归档。
7.历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,请各单位认真检查,及时补归。
8.各单位应在2025年5月30日前,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档案,同时填写《云南大学档案工作检查评分表》进行自评打分。如遇特殊情况,不能按时归档,请书面说明不能及时归档的原因和延缓期限,经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签字、档案员签字且加盖公章后,送交档案馆业务指导部。
9.各单位归档工作请参阅《云南大学兼职档案员培训手册》(2024版)《网上立卷归档业务培训手册》的有关要求整理归档。在归档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请与档案馆业务指导部联系。
联系人:李老师 郑老师
联系电话:0871—65033810
云南大学档案馆·党史校史研究室
2025年4月15日